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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男子多次自助结账逃单,带女友吃海鲜只付塑料袋钱

发布日期:2022-08-03     浏览量:...

一、案件回顾
近日,江苏一男子多次带女友到盒马吃饭,之后利用自助结账钻空子逃单。据了解,该男子用餐后,自称去结账,让女友去边上等待,每次都会消费三文鱼、车厘子等贵价商品,支付时仅付款垃圾袋或塑料袋的费用,1个多月共逃单4次,总计2100多元。据网友爆料,第一次他吃后之后只结了1个菜,别的没有结,发现没有被人发现,就有了侥幸心理。之后他连续3次实施这样的行为,到第4次的时候,他变本加厉,点了一桌海鲜,自助结账时只支付了1个购物袋的钱,被保安当场发现拦截并报了警。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了被害单位的损失。目前,该男子触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适用缓刑。
二、律师分析
近年来,国内各大连锁超市陆续推出了“自助结账”服务,顾客选购商品后,除了可以选择由超市人工柜台结算,还可以自行到超市的结算机器上给商品扫码,使用移动支付App自助完成付款结账。自助结账为顾客带来了便利,但有些人却打起了歪主意,贪图小便宜漏刷逃单。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有明确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本案中,该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多次盗窃超市贵价商品,涉案金额两千余元,已达到了盗窃罪的入刑金额,故该男子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该男子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可以从宽处理,法院审判较为合理。
其实薅盒马羊毛被判刑,这并不是第一例,在多个地区,自助结账逃单的现象时有出现。今年4月,北京一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例:90后夫妻多次在盒马鲜生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时故意漏刷商品,最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夫妻二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三、律师建议
自助结账因其便捷、人性化的特点,迅速得到消费者和超市经营者的认可。但由于自助结账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缺乏及时有效的防损报警机制。盒马会定期盘点库存,如果发现损耗异常时,会调取监控,确认有人盗窃会进行报案。
律师提醒您以下几点:第一,使用自助设备需要大家自觉遵守规范,勿以恶小而为之,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切不可为了贪一时之利,触碰法律的底线。第二,如果自助结账时不小心漏刷,应当及时联系超市补刷。第三,如果在超市购买商品的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寻找律师给予您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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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