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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浅谈:深圳某法院纠正律师因“黄码”无法出庭,被按撤诉处理一事!

发布日期:2022-07-22     浏览量:...

一、事件回顾
 7月10日,因为疫情防控原因,广州市黄埔区某地被划定为临时管控区,一名宋姓女律师正好在该处办公,虽连续两天进行核酸检测都是阴性,但还是被赋了黄码。7月12日,由于有民事案件需要在深圳开庭,宋律师多次尝试与深圳某人民法院联系,通过小程序留言,希望改为线上开庭,但井末得到明确回复。于是她在开庭当天从广州驾车前往深圳,到达法院楼下之后无法进入,申请线上开庭遭到拒绝,最终被按末到庭撤诉处理。
二、事件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末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如果律师宋某确实因为疫情被赋黄码,而并非故意去疫情高风险区所致,那么应该算得上“有正当理由”或者“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而且据有关消息显示,宋律师已经提前跟法院联系,说明目前黄码情况,也申请了可否线上开庭,其做法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于法有据可依。
 健康码是疫情防控,维护社会安定的工具,健康码的推出,旨在让复工复产更加精准、科学、有序,该法院此举却将其意义和功能扭曲。网友质疑:“如果连律师都无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普通人又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所以,宋律师后面果断选择了申诉,深圳某法院火速进行回应,纠正了之前的错误处理,这种虚心接受、知错就改地态度还是值得称赞。说实在的,涉事法官不一定就是傲慢无和,也可能是人少案多、烦不胜烦,但不管怎样,如此草率处理确实有损一线城市法官的专业形象!
三、事件总结
 作为本案审判法官,理应知悉关于案件推迟审理的法定原由中的具体规定,却因种种原因从中作梗,武断撤诉,这是一种明知故犯的违法。当我们在诉讼中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合法的争取我们的权利,我们作为律师也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在本该让当事人和律师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地方,却发生这种超越法律权限和不讲人文情怀的事件,深圳该法院此举,不仅不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也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及法院的公信力。申诉成功说明个人权利需要争取和维护,公权力需要监督和制约,法治文明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和努力!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法律宣传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