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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范冰冰、薇娅,后有邓伦,逃税会坐牢吗?

发布日期:2022-03-18     浏览量:...

一、案情回顾
  3月15日下午,男演员邓伦被爆在2019年-2020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二、律师分析
  1、为什么邓伦的罚款倍数不一样?
  法条连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务局除了遵守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还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税务局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税务局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2、偷逃税款会坐牢吗?
  刑法修正案出台之后,如果是初次偷逃税款犯罪,主动补缴税款,或者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先前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邓伦正因为是初次偷逃税款,且事后如果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那么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坐牢。但是对于那些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收到税务机关依法追缴通知之后,拒绝接受行政处罚的,就会构成逃税罪。逃税罪会面临以下处罚: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三、律师建议
  前有范冰冰、薇娅逃税被罚,没想到邓伦也没有吸取教训,仍然逃税!邓伦是最近这几年才成长起来的一线明星,是深受年轻人喜爱的青年演员,在而立之年因偷逃税而毁掉个人演艺事业,十分惋惜。邓伦这次搭上了演艺事业和个人声誉为代价,既惨痛又是一个鲜活的反面教材。现阶段,明星艺人偷逃税现象的情况屡禁不止。除了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太看重钱的趋利性,而忽视了做一个遵纪守法好公民的本分。明星艺人、网红主播务必吸取教训,打消侥幸心理,不要再心存幻想,应该带头履行纳税义务,为粉丝当好依法纳税的榜样。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成都律师  
2022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