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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设“鸿门宴”,女子赴宴遭猥亵? ——成都律师为你解读其背后的法律关系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量:...

一、事件简述
  近日,一则“河北广平供电公司,副局长设‘鸿门宴’女子赴约包间被猥亵扒衣服”的内容在多个网络平台流传,内容称河北广平县的裴女士10月6日应邀参加了广平县供电公司副局长王某秋组织的一场饭局,席间却遭遇猥亵扒衣,反抗后还被多次掌掴。事发后,裴女士报警并被送进广平县中医院治疗,经鉴定为轻微伤。
  此后,正观新闻记者致电河北省广平县供电公司,从一名工作人员的口中得知,目前该网传消息影响较大,公安机关和纪委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发生后不久,国网广平县供电公司也就网传信息作出了回应。不过在该公司发布的情况说明中却提到,网传信息不实,且涉事人员之一的王某秋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那么此事的真实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最终是否会演变成一起罗生门事件呢?还需要等待新闻记者的持续跟进以及后续调查结果的出炉。
二、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从此事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能涉及下列几种情况:
  第一种,若王某秋存在猥亵裴女士的情况且被公安机关查明,那么,视情节而论。轻者,王某秋将面临治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此时王某秋最高可能被处以十五日的行政拘留。重者,王某秋可能会触犯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王某秋的猥亵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那么他最高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第二种,若王某秋猥亵裴女士的情况不属实,那么就可能属于因个人纠纷而引发的一起诬告陷害事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若裴女士的行为被认定为诬告陷害且构成了犯罪,则其最高将面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若王某秋将裴女士打成轻微伤的行为也属实,那么王某秋也将面临治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此时王某秋因故意殴打伤害他人最高将被处以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并处以最高一千元的罚款。
三、事后评析
  刨除法律层面来看,纵观本次事件,其结局依旧扑朔迷离,但涉事双方作为国有企业的员工,很可能还是事业编制内的人员。因而无论其最后的调查结果会如何,但其造成的社会影响已经相当恶劣,这都很可能会对双方今后的事业和生活带来不利的局面。
  回到法律层面来讲,如果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了损害,你应该做的是:第一,及时报警,若受到伤害还应及时联系120前来救助,并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留在原地等待警察和医生的到来;第二,尽最大可能保留遭受侵害的涉案证据,以便警方快速、全面的掌握证据并快速的推进案件;第三,事件发生后,自己或者家属可以及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尤其是涉及刑事案件,如今是法治社会,专业律师的快速介入,能助你通过法律途径来更好更有效的保障自身的一切合法权益。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成都专业律师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