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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证据证明力,怎样为赢得官司奠定基础

发布日期:2017-05-18     浏览量:...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是老百姓对诉讼的通俗理解。但是缺乏法律素养的社会公众常常会因为没有证据而吃亏,其实,没有证据也不是一定就会输,有了对方的亲口承认,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在实践中,录音往往能够直接证明一方的态度,但是法庭对录音证据的要求是比较高的,究竟怎样获得合法有效的录音证据?成都律师为大家支一招:
    我国诉讼法有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该法律规定表明,如果一方所拥有的录音是采用非法途径获取的或者侵犯他人隐私的,那么人民法院是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使用。
    录音需要技巧,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就能保留有效的录音证据:其一,首先要选择比较安静的环境,太嘈杂的环境不利于其他人分辨录音的内容,会降低录音的证明力,其次尽量选择初次交谈的时候录音,初次交谈一般人都不会有太多的防备之心,容易在交谈中承认或肯定一些事实;其二,要选择比较好的录音材料,比如录音笔或者MP3等,尽量小巧方便隐藏;其三,和对方交谈之前,要先想好自己需要得到的内容,想好问题以及对方可能的回答和态度,有条件最好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以攻其不备,毫无防备;其四,要注意谈话的方式,不能使用威胁、引诱等口吻,也不要涉及无关人员的隐私和秘密,谈话时尽量确定谈话的对象、时间、地点、场合,以利于法院确定录音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最好的是做取证之前先和律师沟通一次,在了解到足够的注意事项之后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得到录音资料后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保存会增强该录音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