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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十年,终了心愿--我事务所为贵州六盘水远大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讨回迟来的公道

发布日期:2017-05-1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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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8日上午,贵州六盘水远大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总手握锦旗来到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对我事务所及主办律师帮助自己讨回十年前的欠款表示深深地感谢,感谢胡云事务所以及主办律师“勤勉尽责、义正辞严”,为自己讨回迟到十年的公道。
    本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是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国营企业),于2005年和远大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远大公司购买了一批建筑材料,但是在向远大公司支付了10万元材料款之后一直拖欠余下款项。由于涉案金额较大,被告数年来一直以各种借口推托付款。
    接受远大公司委托之后,主办律师及事务所律师团队迅速开展工作,本案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由于欠款时间太久,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本案可能面临诉讼时效已过的问题。经过事务所律师团队会议讨论后,立即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取证方案,在与多方单位和个人接触后,我们收集到本案的关键证据和法律依据,包括相关法律对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规定,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原告收到10万元的收据、账单、原告追要欠款的证明、证人证言以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谈话录音和视频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由于证据充分完整、律师言辞善辩,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某国企公司向远大公司支付余下欠款,并支付利息。
    一审判决结束后,被告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成都市中院的合议庭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事人丁总拿到二审判决书后激动不已,拖欠十年的债权,今日终于得以圆满了结,当事人对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高水平高质量的办事效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的肯定与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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