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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消失,不存在! ——胡云律所成功助单亲妈妈争得抚养费!

发布日期:2023-07-06     浏览量:...

玩消失,不存在!

——胡云律所成功助单亲妈妈争得抚养费

一、案情简介

2019年某月,单身的陈女士(化名)结识了比自己大几岁的林先生(化名),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很快陷入了爱河,陈女士一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只觉得林先生对自己爱护有加,觉得林先生是一个值得托付的对象。二人仅仅相识不到一年,陈女士便怀上了林先生的孩子,并于2021年7月生育了一个孩子。令陈女士没想到的是,孩子生下后,林先生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仅对自己不管不顾,还扔下孩子不管,本以为有了孩子之后,两人就可以领证结婚,但是林先生扔下陈女士母子跑了,不管陈女士怎么打电话都不接,最后索性直接把陈女士电话、微信拉黑。陈女士为了打工赚钱养育孩子,只得把孩子交给外婆有偿抚养。直到现在,陈女士还无法联系上林先生,陈女士实在走投无路,经过亲戚的介绍,找到了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希望胡云律所能安排专业律师为孩子争取到抚养费。

二、办案经过

接受陈女士的委托后,胡云律所当即指派婚姻家庭委员会的专业律师作为本案的主办律师,主办律师经过详细的了解后,为陈女士策划了一系列的证据,向法院提交诉讼的同时通过多方渠道与被告取得联系,希望他能承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一开始被告试图让我方撤诉,说着各种好听的话,希望私下解决此事,正当陈女士有点动摇的时候,主办律师敏锐的察觉到了对方的不良动机,果断的要求通过法院处理此事,绝不私下和解,以防对方再次反悔,增加我方当事人的诉累,陈女士也非常配合主办律师的工作。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林先生这样的行为,是对陈女士母子的不负责任,也违背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在法院调解过程中,主办律师秉承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初心据理力争,利用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帮助陈女士母子争取到了更多利益。

三、办案结果

最终,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在法院签订了调解书:自2023 年6月起被告林先生每月5号前向孩子支付生活费3500元直至其完成学业时止;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正式发票由被告林先生承担50%。据了解,成都市区的法院以往判决或调解的生活费费大多都在1500元一个月,这一次能帮助陈女士拿到3500元的生活费,是主办律师据理力争的结果,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对此,陈女士向我们表达了深切的感谢!至此,本案圆满结束。

不论案件大小,胡云律师事务所的每一位专业律师,都始终秉承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我们的尽心尽力,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一直是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在做的并且会一直坚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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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