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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评--青岛大虾,鲜虾中的“战斗虾”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量:...

不敢搀扶大爷大妈,吃不起新疆切糕,如今的青岛大虾也开始让人望而生畏,这些活生生的“中国制造”当真是玩了中国人一把。痛定思痛,这些并不是笑话,有时候小问题会铸成大错,中华民族绝不能被这些“蚁穴”腐蚀。
     去过青岛的人应该都会对这座城市留下美好的印象:清新的海风、清凉的啤酒、复古的建筑、高挑的姑娘以及美味的海鲜……。提起青岛的海鲜,
也真是赞不绝口。青岛海鲜是北派海鲜的代表,与广州的南派海鲜形成呼应,鲜、辣、香,即便是过去多年,仍然忘不了这座城、这口味。
    但是如此美好的记忆却被这个十一打破。律师本人接触到这则新闻的第一反应是庆幸,庆幸自己吃过的虾是论份卖的,否则现在还在为海鲜店打工还债呢吧。
    新闻的确荒唐,而荒谬事实的背后,隐藏着很多社会问题。造成“青岛大虾”如此疯狂的原因,不外乎有几点:其一,监管的缺位。为什么无良商家会这么有恃无恐?为什么警察不愿意出警而怠政?又为什么物价局玩起了踢皮球?种种情况让人们很难相信他们之间是清白的。缺乏监督和管理,就相当于给商家的为所欲为加上了一层保护伞;其二,大多数受害者的忍气吞声。相信第一个敢于维权的绝不是第一个受害者,之前的受害者在强制消费之后不敢声张,只能选择哑巴吃黄连,无形中增加了无良商家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再吵吵蛤蜊也论个卖”就是最好的证明。
    虽然古语有云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但是遇到这种事情也无需忍气吞声,寻找正确途径解决问题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要注重证据的收集。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而事实的重现要依靠证据,例如消费发票、合同、保险单等等,遇到纠纷时,尽量通过录音的方式将事件过程记录下来,或者采取拍照的形式记录事件的关键性线索。其次,要及时报警和拨打当地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警察的出警记录等官方材料也是一份强有力的证据。最后,受害者也可以向当地比较大的媒体进行曝光,社会舆论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通过记者向大众叙述事实,让更多的人了解情况,就自然会有解决的办法。
    同时,也希望商家经营者能以诚信为本,自觉避免不正当经营竞争,还社会一个干净祥和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