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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奥运会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

发布日期:2021-08-06     浏览量:...

一、直击热点
北京时间2021年7月23日19时,第32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日本东京举行开幕仪式,伴随这一国际运动盛会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題也越发引起人们注目。那么,奥运会中一般会涉及哪些法律知识呢?下面就由成都律师来为大家解答。
二、奥运会涉及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一般而言,理论界通说认为奥运会既涉及公法问题,也会有私法问题。因公法以主权国家或者国际组织为适格主体,与我们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相去甚远,所以本文主要从私法层面进行阐述。
一是奥林匹克标志侵权问题
国际奥委会是享有国际人格的非政府组织,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国际奥委会拥有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专属权利。实践中,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举办国通过对奥林匹克标志的市场开发,将其转化为丰厚的物质性利益,成为举办奥运会的主要经费来源。与此同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行为屡见不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1981年制定了《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公约》,此公约要求成员国非经国际奥委会许可,有义务拒绝以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商标注册,或者使其注册无效。除此之外,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还必须体现在各国的国内法中,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通过专门立法来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二是隐性营销问题
所谓隐性营销,是指非体育赛事正式赞助商的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其名称、标志、产品或服务同赛事联系起来的行为。奥运会的隐性营销行为在表现形式上多种多样,如赞助转播奥运会比赛的媒体,派人携带本公司产品进入比赛场地,使用具有混淆效果的广告措辞等。其行为后果是导致奥运会正式赞助商付出的高额赞助费无法得到合理回报,从而使他们对奥运会的投资减少,最终会影响奥运会的正常举行。因此,国际奥委会也将隐性营销当作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并要求奥运会主办国及其奥委会保证在其国内没有冲击奥运市场开发计划的隐性营销行为。
三是兴奋剂问题
兴奋剂的泛滥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这一竞技体育最基本的原则,还引发了一系列其他的社会问题,因此兴奋剂不仅是体育界重点铲除的毒瘤,也成为法律界密切关注的问题。
细心地网友可能发现本届东京奥运会不见俄罗斯代表团的身影,那是由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就俄罗斯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争议案的裁决,宣布俄罗斯将被禁赛两年,在处罚期内,俄罗斯被禁止参加东京奥运会及世锦赛在内的大型赛事。俄罗斯运动员只能以中立身份参加比赛,不能升起俄罗斯国旗或演奏俄罗斯国歌。
关于兴奋剂的争议在历届奥运会上都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受理争议中的主要问题,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也在实践中逐渐发展出一系列基本的原则,包括严格责任原则、责任相适应原则、法无明文规定者不罚等,这些原则既严格处罚服用兴奋剂的行为,也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利。
四是体育竞赛中伤害行为的免责问题
为了更好地分析侵害人的行为属性,确定赔偿主体,体育竞赛中通常将伤害行为分为两类,一种是可以免责的伤害行为;另一种是不能免责的伤害行为。
 1、可以免责的伤害行为,是指各项比赛中,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实施的合理冲撞行为。比如,在篮球比赛中,用自己的肩部或者臀部去排挤对方,也就是“卡位”,这种行为是合理的,也是比赛规则允许的。如果是因为这种合理行为的实施,而导致对方受到伤害,这种伤害行为是可以免责的,也不用给予赔偿,对方所受到的伤害应该由其所在代表团和其个人来自行负担。
2、不能免责的伤害行为,是指在比赛中,实施了超出比赛规则允许的伤害他人的行为。例如,在冲撞激烈的足球比赛中,不按照比赛规则,为了抢球或者为了进球而故意用腿踢开对方球员或者使用手扯开对方球员,甚至从背后铲球等行为,导致对方球员受到严重损害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同时应该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
总之,在观看奥运会之余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面,也有助于提高个人的法律素养,做知法、守法、用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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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