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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产律师支招--房市回暖市场热,房屋买卖要谨慎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量:...

    2016年开春,我国的房产市场似乎也逐渐热闹起来。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销售处和交易场所都人声鼎沸,交易数额增多起来。俗话说:买涨不买跌,对于2015年对房地产市场处于观望态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利好兆头。但是成都律师要提醒大家,买房子是喜事,但是要冷静处理,防止好事变坏事。
    一般来说,买二手房遇到的问题会远远多于在开发商处购买新房,因此,在交易二手房之前,首先要关注几个重要的方面:
    其一,一房多卖。一套房子少则数十万,多则上百万,拿了买房者的钱又将房子卖给其他人,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转移需要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和出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若没有及时登记,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此时出卖方又将房屋卖给他人,那么就不能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来主张房屋的所有权,而只能退钱处理。因此,为了降低交易风险,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预告登记,这样就可以阻止出卖方再次交易房屋,避免一房多卖。
    其二,房屋存在他物权。也就是常说的抵押等情况。有些人买到了比市场价低的二手房就暗自窃喜认为自己占了便宜,谁知在之后办理房产证时却遇到了麻烦,前房主出卖房子之前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出卖房屋时并没有向购房者告知实情,房屋购买者就成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种情况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在准备买房时,别怕麻烦,去房屋管理机关查一下交易房屋的登记信息,是否有他物权的存在一目了然。
    其三,房屋所有权人不明。有些房子的实际权利义务承受人与房产证上的登记人并不一致,也就是常说的借名买房等情况。为了政策性需要或者个人实际情况所需,要借用他人名字买房,房产证上面就记载了他人的名字,这样的话就有存在被偷偷卖掉的风险。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种房子,很有可能面临不能进行房产过户,从而受到财产损失。
    现实生活中,二手房交易遇到的问题千奇百怪、层出不穷,本文只能从几个最基本的方面做阐述,以提醒大家增强法律意识,谨慎交易、降低风险。如果需要进行房屋买卖的,不妨建议大家先和律师做个沟通,律师会从其专业角度来分析利弊,也会利用专业渠道获得有关房屋更准确地信息,这样一来,就如同给房屋交易上一把安全锁,以保证大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