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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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7-05-19     浏览量:...

    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川价发〔2008〕246号)制定。 
    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律师代理刑事案件 —— 收费参考标准
    ①、四川省案件:侦查及起诉阶段(含检察院自侦),代理费10000元-30000元,市内交通、通讯、复印、打印、午餐等工作费用2000元;审判阶段代理费10000元-30000元,市内交通、通讯、复印、打印、午餐等工作费用2000元。如果分阶段单独委托、侦查、审查起诉、法院一审审判各阶段分别不低于10000元;律师如需到外地出差,差旅费等实报实销。
    主任律师亲办案件、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案件以及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与委托人协商,另行确定费用。
    ②、外地刑事案件,侦查及起诉阶段(含检察院自侦),代理费不低于25000元;审判阶段代理费不低于25000元。另收异地办案差旅费食宿费等实报实销。
    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案件以及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与委托人协商,最高不超过本收费标准的4倍收费。
    ③、办案所需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④、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职务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不低于上述标准的2倍,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
    ⑤、代理刑事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按刑事案件代理费的1/2收取,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
    ⑥、代理刑事被害人案件,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代理费的1/2收取,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的1/2收取,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