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全国咨询热线:13980059902

胡云律师团队为刘某涉嫌绑架罪辩护,最终刘某被判非法拘禁并轻判

发布日期:2017-05-09     浏览量:...

    刘某,37岁,喜欢赌博。2011年6月与王等人赌博,当时王某输给刘某6000元,承诺1月之内必定偿还。其后刘某多次向其索要,王某一直闭门不见。2011年9月,刘某再次与王某通电话,王某扬言不还,刘某一气之下,就决定将王某绑到自己出租房内,直到还钱为止。在出租房内,王某只得通知其父将钱打到刘某的卡上。其后刘某将其释放。2011年10月,王某向公安机关反映此情况,其后被立案侦查。
    胡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刘某被审查起诉之后,接受其母亲汪某的委托,担任起辩护人。接受该委托之后,刑事律师及其迅速的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最终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在此过程中,与组织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其后被害人书面表示原谅。随后,检察院以绑架罪提起公诉,在审判过程中,主办律师详细阐述了绑架罪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并援引相关司法解释作为其论证,同时援引大量的案例,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是非法拘禁罪,并考虑到触犯、偶犯、得到被害人谅解等因素,最终从轻判决。拘役8个月。
    判决结束后,被告人家属给予胡云律师事务所及其团队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