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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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出庭为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辩护,终轻判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7-05-09     浏览量:...

    周某,34岁,2011年8月晚,与朋友聚餐喝酒后驾驶自己的汽车回家,在回家途中撞上了一辆电瓶车,造成一死一轻伤,交警认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随后周某被刑拘。
    2011年10月,周某的妻子及其父母慕名找到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刑辩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与之建立委托关系,随后组织事务所擅长交通肇事罪刑事律师团队进行讨论,对本案进行分析,并且多方采集证据,积极协调被害人家属与周某进行协调。在事务所律师团队的努力下,最终促使其达成和解,赔偿损失。
    在庭审中,事务所刑辩律师立足于法律规定,结合相关的证据,结合相关的判例,认为周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检察院公诉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后,结合当事人周某的相关情节,如认罪态度较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轻判一年六个月,缓刑2年。
    庭审结束后,周某及其家人对判决表示很满意,并且没有上诉,给予我事务所刑辩律师团队高度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