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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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 ——胡云律所成功在侦查阶段狙击强制猥亵案

发布日期:2021-07-06     浏览量:...

我们的成果:不予批捕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办理X某强制猥亵案,在侦查阶段,我所的刑辩律师在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之前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充分采纳了我所刑辩律师的意见,决定不予逮捕,经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决定,对X某予以释放。
我们的速度:13天
2021年6月16日下午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接受了X某家属的委托并指派徐诺然律师为X某进行辩护,2021年6月28日晚,收到了因不予批捕而予以释放证明书。
我们的努力:专案专办、专案专会
徐诺然律师接收指派之后,于2021年6月17日会见了当事人的家属,向其了解案情;立即整理资料分析案件,于2021年6月19日,即周六早上,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并带去了家人的嘱托和问候。会见之后,胡云律所召开了专案会议,针对案子的情况进行集体分析,认为X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误会。随后向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区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但因该案的特殊性,加上对方当事人拒绝沟通,金牛区公安分局决定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但辩护律师徐诺然并未因此而放弃,在接下的时间又对被害人进行了会见,经过多方沟通,终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承认两人之间存在误会。最后,胡云律所刑事律师团队根据整个案子情况再次召开专案会议进行讨论分析,决定在公安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过程中,向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再次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意见书》中充分列举了X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的法律事实和相关证据,并对上述误会予以充分说明,最终金牛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我所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决定不予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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