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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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一起结婚档案遗失的离婚案件

发布日期:2017-06-19     浏览量:...

    2012年7月23日,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受唐女士的委托,代理其与吴某的离婚诉讼,我所指派专业婚姻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代理律师接手案件后对唐某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了解,认真分析了案件的形势,就本案设计了详细的诉讼方案,在前期证据准备过程中,代理律师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黄某的结婚证早年就遗失了,结婚证遗失按照常理可以向婚姻登记地或者档案馆调取结婚档案。于是代理律师前往双方婚姻登记地镇公司调取原被告的结婚档案,出乎意料的是几年前当地因撤乡并镇,大量结婚档案在搬迁过程中遗失,我方当事人的婚姻档案就在被遗失的当中,镇公司因此无法出具原始结婚证明。这样一来,无法证明唐某与吴某的婚姻关系存在,离婚的诉讼请求就无从说起了。代理律师立即作出决断,更改原有的办案思路,把办案的重点放在证明唐某与吴某的婚姻关系上。只有证明了婚姻关系的存在,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策略。代理律师在遇到难题的时候,充分的展现了律师的专业素质。
    代理律师经过一番斟酌后决定采用书面证词的方式解决这个难题,几经周折,在律师的多方交涉协调下,我们首先找到原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唐某和吴某具有夫妻关系的证明,然后根据这个证明再找到当初结婚登记地镇公司出具情况属实的证明。因为唐某是外地嫁到夫家,吴某是本地人,要取到基层单位出具有利于唐某的书证难度非常大,但我所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在和相关部门多次博弈斡旋后最终取得了这份核心证据。证明拿到了,但是法院是否会采纳又成为新的问题。代理律师在开庭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本案于8月28日正式开庭审理,由于案件特殊,在当地尚属首例,非常具有代表性,当地人大代表均参与了旁听,在庭上本所律师据理力争,字字掷地有声,凭借娴熟的技巧,多年的经验,终让法院认可关于夫妻关系的证明。
    当日即宣判,确认唐某与吴某的夫妻关系,确认双方共有房产150平米。唐某对于确认婚姻关系及共有房产的结果非常满意,并对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敬业精神、办案能力和效率大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