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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成功——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反诉案件

发布日期:2023-06-16     浏览量:...

反诉成功——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反诉案件

 

一、案情简介

张某(化名)与李某(化名)经朋友介绍相识,熟络之后,李某提出向张某借款2000元周转,张某随即以现金方式出借给李某,因金额较小,张某并未要求李某出具借条,一个月之后,李某通过微信转账分两次归还了借款,同年8月,李某又向张某提出借款20000元,张某见李某上一次借款诚信,便同意出借,张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了李某于同年11月底一次性归还本金及利息,可是还款日期届至,李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多次通过微信催促还款,直到次年6月,李某才分次归还张某4000元。

张某碍于朋友情面,并未起诉李某归还欠款,仅私下与李某协商还款事宜,没想到,李某却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诉称张某采用套路贷获取不正当利益,张某错愕不已。

二、办案经过

张某经朋友介绍来到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经过律所专业律师了解情况、分析案情之后,张某很满意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态度以及专业精神,当即便与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达成委托。

主办律师在分析对方的起诉材料以及张某提供的《借款合同》、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之后,很快找到对方提交证据的漏洞:

1)对方提出张某通过银行转款向李某转款20000.00元,后又要求李某微信向其转款12000.00元,但是对方提供的微信转账收款人并不是张某,也没有证据能证明该微信收款人与张某有任何联系;

2)对方提出截止起诉之日,李某已经向张某还款25000余元,并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但是对方提供的微信转账收款人仍然不是张某,也没有证据能证明该微信收款人与张某有任何联系;

3)对方提出曾向张某借款10000元,收到借款当日便通过微信转账1000元向张某支付利息,此利息为砍头息,但是对方并未提交借条、转账记录证明此次借款的存在。

我方主办律师随即向法院提起反诉,诉请法院判决对方归还借款及利息,并提交了充分且能够相互印证的证据。
三、办案结果

经过法庭质证以及充分的法庭辩论,对方所提交的证据薄弱,李某陈述漏洞百出,法庭最终判决驳回李某所有诉讼请求,判令李某归还剩余借款和利息,并由李某承担此次诉讼费用及张某的律师费。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通过反诉的方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代理圆满成功!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3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