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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小小的律师函顺利解决法律纠纷避免诉累!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5-18     浏览量:...

一封小小的律师函顺利解决法律纠纷避免诉累!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事情发生在2021年,2021年王某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约定,王某将自有的商铺,租赁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一年,租赁期限届满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愿意继续承租该房一年,王某表示同意,王某同意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该房,但是,拒绝支付租金。

此后,王某多次要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租金,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始终拒绝支付租金。索要租金无果的情形下,王某来到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咨询,询问该如何解决,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王某分析了案情,同时从诉讼成本的角度,给王某提出了解决方案:“先给对方发一封律师函,告知对方,让对方3日内支付拖欠租金,若对方未答复,再启动司法程序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王某表示认可律师提出的方案,决定委托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办理本案。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与王某进行了会谈,固定、收集了案件证据,同时,王某表示:“除了让对方支付拖欠的租金以外,还要让对方立即搬离,不再将该房出租给对方使用”。

三、办案结果:

通过王某的陈述与提供的证据,代理律师当天就为王某写好了律师函,并立即通过拍照、电子送达的方式,将律师函送达给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收到律师函后,立即与主办律师取得联系,表明已经知晓律师函内容,不希望因此事被诉至法庭,愿意和平、协商解决此事,代理律师表示,我方代理人也愿意就此事与你们协商沟通、和平解决,但你方应按照律师函中载明的期限,向我方代理人支付拖欠租金并搬离该房,若未按照律师函中载明的内容履行,我方将不排除采取司法维权措施,向法院起诉,以维护我方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次日,王某表示,已经收到了对方支付的租金,并且对方已经开始搬离该房。对此,王某表示非常满意,本案代理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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