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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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律师事务所代理一起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结案

发布日期:2018-07-25     浏览量:...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代理一起因卖方私自搭建房屋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事务所代理买方诉至法院,以卖方退还房款圆满结案。
  案情简介:买方:吴某,男,57岁;王某(吴某之妻),女,51岁;卖方:邓某,男,44岁。2015年6月初,吴某、王某夫妇与邓某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邓某将位于四川宜宾某镇自建住房第6层的其中一套房屋,卖与吴某夫妻用于养老使用,约定价格17万余元。吴某夫妇支付价款16万余元,剩余价款10000元待邓某办理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付清。协议签订后,邓某迟迟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一拖再拖。
  直到2018年,吴某夫妇才决定委托我所起诉被告,胡云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律师前往宜宾查询该房屋情况,经查询得知,邓某自建的6层房屋,其中四层都已经卖出,然而该自建房屋只有第一层、第二层进行了建设报批手续,往上四层均属于邓某自行违章搭建,根本无法办理产权登记,邓某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样的房屋是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因此,才会避而不见,一拖再拖。针对邓某这种采取隐瞒、欺骗行为获得受害方财物并以长期外出务工的方式躲避受害人的行为,代理律师立即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并退还购房款和赔偿相应的损失,希望通过诉讼促使邓某现身。果然,不出所料,邓某收到法院通知后,立即主动与我方取得联系,并希望原告不要声张,因为此事不止原告一家,四层楼尚有十来户住户也无法办理产权证书...邓某的行为实在可恶,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退还原告购房款16万余元,考虑被告也是在外打工不易,原告夫妇放弃要求被告赔偿的诉求,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吴某夫妇对胡云律师事务所能如此快速的将购房款追回深表欣慰,也对我所律师的高度敬业精神表示赞扬和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