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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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依法为被告人争取轻刑

发布日期:2021-09-03     浏览量:...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1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将被告人刘某(化名)抓捕归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害人为精神发育迟缓之人,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认定被告人犯罪情节恶劣,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办案经过:
  刘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其亲属委托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辩护,接受刘某亲属委托之后,胡云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此案,特指派刑事专委会辩护律师担任刘某的辩护人。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安排与刘某进行会见,听取刘某对此案的陈述。通过多次会见刘某沟通案件细节,并查阅案卷材料,辩护律师认为本案中公诉机关的量刑明显过重。本着罚当其罪的原则,辩护律师主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业已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应当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法庭上经过双方的激烈交锋,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辩护律师的主张,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
  尽管本案情况复杂,面临的压力巨大,但是辩护律师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罪、责、刑相统一,最终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超的辩护技巧获得了一审法院的认可,成功为被告人争取轻刑,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充分彰显了胡云律师事务所的严谨性和专业性。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