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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合同诈骗罪立案及量刑的最新规定(2020.11)

发布日期:2021-05-07     浏览量:...

合同诈骗罪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四川省合同诈骗罪立案及量刑最新标准(2020.11)

一、人合同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合同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立案追诉;

二、个人合同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合同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特殊情形为80%,属“有其他严重情节”);

三、个人合同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合同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形为80%,属“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特殊情形:

1、被害人主要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

2、假冒国家机关或者公益性组织实施集资诈骗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

4.、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诈骗集团首要分子。

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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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