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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11)

发布日期:2021-05-13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罪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九条规定罪名,但第九条规定是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出售毒品,《刑法》只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不再要求必须具有“容留”和“出售毒品”两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四川省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1、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两年内3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两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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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